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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4:14:21
微信营销,如今很火的一个话题。今年27岁的赵某,也在微信上卖起玉石。但赵某只收钱不发货,收到买主的汇款后,就将对方拉黑。短短一个月,赵某“净赚”了3万多元。目前,铜山区检察院已对赵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买家:打款后不见卖家发货
“微信营销”的核心概念就是“熟人经济”。而一个微信群的人数有几百人,尤其是兴趣爱好群,一条广告推送比起朋友圈,更能达到事半功倍效果,微信群也越来越受到微商们的青睐。但加入微信群的随意性,也带来安全隐患。“朋友带朋友,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家住铜山区的王先生记得,他在微信群看到赵某发的玉石广告后,添加对方为好友,没想到被骗了。
王先生是一个玉石爱好者,对玉器有些研究。他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玉石爱好者群,群内成员主要讨论买卖玉器原石。他回忆,今年5月,他看到名为hty3356的微信号在群里发送玉石广告,王先生就与对方进行了交流。交谈几句后,对方主动添加王先生为微信好友。王先生看到,对方微信昵称为“金连诚钰一手批发,诚招代理”。双方成为好友后,“金连诚钰”给王先生发了几个图片和视频,都是关于玉石的资料。“‘金连诚钰’是常州的一家玉石店,在我们圈里面很有名,我就相信对方了。”王先生看对方发的玉石图片不错,就想买。他开始和对方谈价格。对方给他发的视频里,其中有一堆小玉石,他和对方商定的是3500块钱,另外两块大的玉石,商定是4500元钱,一共是8000元钱。打款前,王先生还长了个心眼,特意核实留下了身份证照片。而收款人户名和身份证也吻合,王先生认为即使出现意外,也能根据身份证找到人。5月9日,王先生就通过支付宝向对方的农业银行卡分两次转了8000元。收款后,卖家告诉王先生说他第二天发货。
但隔日中午和晚上,他给对方发信息,都没有收到回信。到了第三天,他又给对方发微信,让对方尽快发货不然就退款。“我说,收钱不发货就构成诈骗了,我要报警了,他就把我拉黑了。”王先生诧异之际,又到微信群里找“金连诚钰”,但发现他已经退群。而他在群里看到有一个人发的一张玉石图片与他付款购买的玉石一样,他就问对方这个玉石的来源。对方告诉王先生,玉石是他的,他已经付过款,但还没收到。两人对比微信照片、身份证照片,发现是同一人。王先生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交代:一个月骗了3万多
6月7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27岁的赵某是济南人,没有固定工作。他对玉石行业懂一点,对山东玉石市场价格和行情比较了解,就做起了微信卖玉石的生意。刚开始,赵某只是以次充好。今年二三月份开始,赵某用hty3356这个微信号在网上卖玉。但赵某手中并没有存货,而是盗用别人的照片发布在朋友圈、微信群。很快,有个买家找赵某买玉,对方打了700元钱后,赵某根据网上图片买了一块价格低廉很多的玉石,邮寄给这名网友。尝到甜头的赵某就想到,通过微信“空手套白狼”。他开始不断加入微信群。“群里人大部分都不是好友,而且人多,加入退出都容易。”赵某说,他在多个玉石爱好者群里发布广告,说手中有上好玉石。如果微信群里有人找他买玉,他就把从别人那里复制过来的玉石照片或者小视频发给对方,再和对方谈价格。谈好价格之后,就让对方打钱。赵某交代,有买家直接通过微信转账也有直接打到他的银行卡里的。但收到钱后,赵某不给对方发货,而是把对方拉黑删除,还把用于骗人的微信号注销,并将网上买的“黑卡”扔掉,再购买新的匿名卡并办理新的微信号。短短一个月,赵某骗了3万多元。
青岛的王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5月17日,有网友在玉石交流的微信群里给他推荐一个人,说这人有玉石卖。王先生从群里加了这个人为好友,这个人就是赵某。赵某自称老家在山东,目前在常州做玉石生意。“我用的手机号也是江苏的,因为江苏人玩玉的比较多,这样更让对方相信。”赵某说,他和王先生确认玉石和价格后,依然是让对方先付钱再发货。王先生通过微信转账,5月20日转了4000元,5月24日转了5000元。但转账5000元之后,对方就不理王先生。王先生试图打电话,却没人接,后来干脆直接关机。几日后,王先生的微信也被拉黑删除。
宁夏的高先生非常谨慎,通过各种途径核实赵某身份,以防上当。6月3日晚上,高先生通过一个美玉秀秀认识一个玩玉的朋友,他通过这个玩玉的朋友又认识了一个微信为玉你有缘的人,此人就是赵某。高先生和赵某聊了一会后,添加了赵某为好友。他看到赵某发的图片里有几块和田玉不错,就和赵某谈价格。6月4日,高先生通过微信给赵某打了1000元定金,6月6日,他再次通过微信给转了15000元。收到钱后,赵某说他有事,次日发货。但到了7日,赵某手机便无法打通。而高先生登陆微信发现赵某的微信已经因为涉嫌诈骗被封号。高先生说,为了预防上当,高先生也存储了赵某身份证。但没想到,赵某的身份证竟是假的。
赵某说,他的身份证是通过网上买的,用于注册支付宝、微信。而在买家要求看身份时,他就将假身份证PS成自己的名字,然后发给对方,让对方相信。“对方一看我提供的银行卡户名和银行卡名字一样,就相信了。”赵某说,他还以卖二手玉雕机的名义骗网友定金,加起来一共骗了33300元。为何好好的微商不做,要诈骗?“就是觉得来钱快。”但被抓后的赵某却追悔莫及。
提醒:顾客尽量不要和微商个人直接交易
铜山区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虚假事实,诈骗他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目前,铜山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铜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一个微信号,配上商品的图片信息和简短的文字介绍,便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得有声有色,这一方便快捷的营销方式正在迅速蔓延。但因为付款方式是买家直接将款打到卖家账户上,没有类似“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办案人员提醒,微信交易存在一定风险,买卖双方没有购买合同,而且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担保,微商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微信直接转账付款,货款往往在收货之前就进入了卖家的口袋。很多骗子就是利用这一点,一旦收到钱立马切断联系。另外,在交易过程中要提高警惕,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购买商品。此外,微信开店门槛较低,许多经营主体没有经营资格,无法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样消费者一旦受骗很难维权。因此顾客最好避免和个人微商交易。而有些微商在微信上开设了专业的微店,或者依托于其他的购物平台开设了专门的网店。和这些微商交易,消费者在出现纠纷时,维权还能有一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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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6:49:22
品牌是微商新生态发展的驱动力,这种坑洼拐骗必然不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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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0:05:43
有空一起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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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2 10:21:24
看后有点感悟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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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7 18:44:47
很好啊,谢谢楼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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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7 02:10:23
说的好,一定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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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6 15:43:54
确实值得好好看看,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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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8 12:09:27
看过,的确不错。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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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0 09:47:33
谢谢您的辛苦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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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1 11:53:21
好帖子不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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