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服务的使用】
4.1 您的微信号在登录状态下发出的支付指令均视为您本人发出的支付指令,支付指令一旦发出即立即生效、不可撤销,本公司有权根据您发出的支付指令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妥善保管您的手机等电子设备、支付密码、短信校验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用于微信支付的条码、二维码等信息和资料,因您泄露、遗失、复制、转交前述信息和资料而导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2 为了给您带来更好的支付体验,您理解并同意,对于一定额度、一定次数内的支付交易(具体以相关使用规则为准),本公司无需验证您的微信支付密码即可根据您或商户或收款人的交易指令对您的“零钱”和关联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4.3 若您开通了微信指纹支付功能,即视为您同意本公司在您使用微信指纹支付时,无需校验您的支付密码和短信动态码,仅凭您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发出的指纹校验信息即可根据您或商户或收款人的交易指令对您的“零钱”和关联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
4.4 您理解并同意,本公司并非银行或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即时到账服务,您认可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合理时间。
4.5 您使用本公司服务期间,本公司无须对为您保管、代收或代付款项的货币贬值、汇率损失和利息损失及其他风险担责,并且本公司无须向您支付此等款项的任何孳息。
4.6 当您使用本服务时,如您未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相关操作提示和业务规则,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您承担任何风险和损失。您在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本公司有权暂停对您的所有服务,待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服务。
4.7 您使用本服务时,应当仔细确认交易及其金额后进行支付。本公司有权根据您的指令扣划资金给收款人,届时您不应以未在交易单据中签名、签名不符、非本人意愿交易等原因要求本公司退款或承担其他责任。
4.8 您对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发出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依照您的指令进行操作的一切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您认可本服务的相关交易信息均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为准。
4.9 您应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完善您的身份信息以最终达到实名认证, 否则您可能会受到收款、提现和(或)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零钱、红包、理财通)的限制,且本公司有权对您的微信支付账户暂停收付款,直至您达到实名认证的标准。
4.10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以电子邮件、财付通网站公告、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您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信息。
4.11 本公司向您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供您选择(微信红包除外),您可以设置默认转账方式(您首次选择的转账方式即为默认转账方式,您也可以调整默认转账方式),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本公司将根据您账户的风险管理情况设置转账日限额和笔数,或您自行设置的日限额和笔数进行转账,超出限额和笔数的,本公司将不再办理转账业务。
4.12 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也不将本服务用于禁止或限制物品的交易。
4.13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下列任一行为: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2) 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
(3)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或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无法一一对应的;
(4)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贩卖其他违禁物;
(5)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 涉嫌实施或实施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
(7) 使用无效信用卡或他人信用卡进行交易;
(8) 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9) 侵害本服务系統;
(10) 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网站的条款、协议、规则、通告等相关规定,而被上述任一主体终止提供服务;
(11)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12) 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法令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4.14 您同意,对于您通过微信支付发生的交易,您已经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按照您与您的交易对象之间的协议及其制定并发布的规则进行处理。同时,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有权从第三方获取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商品描述、物流信息、行为信息、账户相关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