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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8 20:56:54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6年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2016年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着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围绕上述总体要求,2016年着力把握以下工作要点:

一、加强质量管理,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1.加强对全区质量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2.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明确的战略任务和重点,结合《中国制造2025》,组织起草《自治区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度行动计划》。

3.严格落实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做好2015-2016年度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各项准备工作。

4.争取成立宁夏品牌建设促进会,加强品牌战略和品牌标准研究。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和自治区质量奖,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新增宁夏名牌产品20个以上。积极培育1-2家组织申报中国质量奖。

5.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对五市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测评,继续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市政府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并做好对五市政府质量工作测评评价。

6.联合武汉大学开展宏观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市、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宏观质量管理意识。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市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到兄弟省区学习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效果。

7.积极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建立质量强市(县、区)示范点,组织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学习借鉴区内获得自治区质量奖企业的先进经验,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努力树立一批质量管理典型。

8.强化乡村医疗结构和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巩固扩大计量惠民成果。强化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检查,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

9.加强强检计量器具基础管理。加强计量器具制造企业监管,组织做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换发证工作和监督检查。

10.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深入开展诚信计量“双十”活动。

11.开展清真产品认证、认证标识专项检查。强化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组织我区计量认证机构开展跨省、行业内能力比对,提升技术机构检定(验)检测水平。

12.对全区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计量器具审查,完善我区能源计量数据信息采集。

二、紧盯“两大安全”,着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3.督促各市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指导,发挥各监管系统效能,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14.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等要求,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燃煤锅炉、油气输送管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监督管理。

15.围绕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和压力管道等设备,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6.积极支持银川市建设电梯综合监管平台。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回头看”。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装、维保质量。

17.指导各地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联合消防部门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培训,修订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18.结合宁夏实际,探索制定《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电梯维保安全管理与评价规则》等管理规则;探索建立电梯维保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支持电梯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进行行业自律。

19.继续完善特种设备基础信息,清理特种设备数据库,重点治理“飘红”(超期未检验)、重复和错误信息。

20.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平台建设,推动考试机构实施实操考核模拟化。 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

21 .积极支持自治区机电所完成资质核准复审,争取增加客运拖牵索道和升降机等检验项目;支持自治区锅检所开展锅炉能效测试,积极联合相关检验机构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评估;继续做好宁东煤化工等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检验服务工作。

22.联合广电、教育等部门开展全区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普及和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及时处理特种设备有关的投诉举报。

23.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扩大抽查范围和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创新开展“你送我检”、继续开展“你点我查”等群众广泛参与的民生服务活动。积极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教育活动和“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

24.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积极探索风险通报、约谈、下架收回、执法查处等风险处置措施,实现风险处置规范化。

25.以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风险排查常态化,严格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预警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机制。

26.深入开展以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用电器、汽车、汽柴油、电梯、气瓶、建材、农资和床上用品等为重点的“质检利剑”行动;加快构建“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诚信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依托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打击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27.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纺织品、服装及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商场、超市、专卖店、劳保用品店等流通领域和寄宿制学校、医院、幼儿园、宾馆等公益性消费领域,实现全区全覆盖,全面检查不少于2次。

28.加强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对重点地区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行政约谈措施;认真落实自治区“双打”专项行动任务,加强假冒侵权案件处罚信息公开。

29.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30.完善全区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执法打假和企业承诺相结合的新机制,建立督办大案要案制度,加强层级督查督办;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兄弟省局的案件协查和线索通报,力争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31.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宣传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调查一批存在严重缺陷的消费品,提升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

32.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创新开展安检机构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安检机构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3.开展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认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继续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34.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深入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集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巩固自治区政务大厅质监窗口服务标准化创建成果,争创“红旗窗口”。

35.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调整“两个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宁东质监局做好“两个清单”建设。

36.指导我区质监事权划分,研究探索并提出区市县三级质监事权划分指导意见。

37.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配合做好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修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强化法制宣传培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38.会同自治区编办制定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将公益类职能整合,组建“宁夏计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定位为自治区级质量重点实验室;将经营类职能整合,以特种设备检测机构为主体,组建“宁夏检验检测产业集团”,定位为自治区级高科技服务业经济实体;完成时限以自治区编办的正式方案确立。年内实施石嘴山市锅检和机电两所整合,在吴忠、固原和中卫市形成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能力,为企业和监管提供便利化服务。

39.加强对评审工作质量的监督,随机抽查行政许可现场审查过程,监督抽查获证生产企业;指导各地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研究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的下放工作。

40.发挥标准化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协调督促各行业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监督执行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41.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抓紧完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极推进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工作,全面推开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推动我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

42.完成阿拉伯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并正式挂牌运行,加大阿拉伯国家标准研究,推动我区参与阿盟、海合组织框架内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中阿经贸交流。上半年完成宁夏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搬迁入驻。

43.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加大品牌保护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保护知名品牌,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评价试点。积极做好全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宣传和保护工作,加强宁夏枸杞、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盐池滩羊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帮助指导各有关单位积极争取申报固原马铃薯、彭阳红梅杏、彭阳朝那鸡、六盘山亚麻籽油、同心银柴胡、同心红葱、宁夏贺兰砚等地理标志产品。

44.加快贺兰山东麓葡萄及葡萄酒标准体系研究,支持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继续做好我区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积极引导相关部门做好引黄灌区高标准农田、南部山区高标准梯田、现代农业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

45.加快整合质量安全、质量技术基础等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广泛采集各类商品数据,注重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消费品等重点领域的应用。

46.加快全区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区内企业质量信用管理的相互衔接。配合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与发改、工信、商务、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信息化系统的衔接,推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47.紧贴全区纺织产业布局,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加大对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贺兰园区、灵武园区、同心羊绒产业园的技术服务力度,和吴忠市利通毛纺园、大武口纺织园、中宁恩和毛纺园建立技术协作关系。

四、坚持从严治党,着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48.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把作风建设抓到底。

49.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认真开展“党的纪律执行年”活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

50.从严管理干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分类组织对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培训,增强质监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台《一线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一线人员工作行为。

51.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突出行业特色,打造“党旗下的质监人”品牌。

5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局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53.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常态化。

54.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发挥群团组织在服务发展、联系群众、促进和谐等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5.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信访举报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维护稳定。

56.切实做好“下基层”工作,举全局之力做好彭阳县交岔乡庙庄村定点扶贫工作。

     57.以宁夏质监网、“宁夏质监”微信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主要载体,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挥12365热线功能,认真受理处置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投诉举报热点和消费风险提示。以“宁夏质监”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为基础,建设“宁夏质监”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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