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闲鱼网上10万元公开叫卖男婴?
本是一个二手物品交易的平台,谁知竟有网友将孩子放在平台上公开售卖。6月12日,网友爆料,在“淘宝闲鱼网”有人卖男婴。从网友爆料的截图上,记者看到该卖家的ID名为“月光下的珠宝商007”,其地理位置定位显示:福州洪山镇;其交易的状态显示,该卖家使用支付宝对交易进行了担保,并且一口价为10万元。此事件曝光后,引来众多网友转发、热议。 昨日,福州警方发布该事件情况通报:经核实,该网民为福州郑姓女子,系男婴母亲,因产后不适、心情不好,在网上开玩笑称转卖婴儿,无实际转卖动机。后经民警教育训诫,该女子认识到错误,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并保证今后将谨慎发布网上言论。 记者了解到,“淘宝闲鱼网”是一个可以进行二手货交易的平台,用户可以将自己闲置的东西通过该平台转卖出去。13日,记者登录“淘宝闲鱼网”,已经找不到上述帖子,并且连卖家信息也已被删除。随后,记者通过搜索平台输入“出售、小孩”等关键词后,出现了很多出售小孩的信息。其中有一位卖家宣称,孩子养不起,求领养,真心卖。 在网上公然卖孩子,难道“淘宝闲鱼网”对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都不审核吗?随后,记者联系了淘宝客服,得知了淘宝不会对闲鱼卖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该客服称,当他们接到有人投诉卖男婴后,便对该卖家的产品进行强行下架,并查封该卖家的账户。如果遇到非法交易,淘宝会在接到投诉后,对该商品进行强行下架。换句话说,淘宝对于闲鱼网的交易只有事后的监管,事前并没有相关监管措施。 不管卖家是真卖或是为博眼球,但公然卖孩子,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对此,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丁兆增表示:若卖家真卖,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若为假的,则不构成该罪,但毕竟该卖家是在公众平台上发表该信息,针对不特定群体,涉及扰乱公众秩序,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那么,对于卖家在网络平台进行非法交易,其平台管理者是否应负有相关责任?丁兆增说,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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